棠景街党工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特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会议制度
(一)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每次于当月第一星期一上午举行。如遇到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作增减或提前推迟。
(二)党工委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出席会议的党工委委员必须半数以上,所决定的事项有效;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二、议事规则
(一)议事程序
1、确定会议议题。会议议题一般由书记会议确定。议题提出的一般方式是:书记会议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和街道的实际情况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作为会议的议题。
2、做好调查研究。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承办部门事先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下级党组织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提出比较成熟的方案,重大问题有必要提出两个以上方案供讨论时参考,需讨论决定的问题经分管领导、书记、主任审查后,提交党工委会议审议。凡涉及干部选拔、配备、奖励等问题,要有考察意见。党工委会上不搞临时动议,没有列入议题的问题,会议一般不予讨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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