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政处罚权。
二、履行辖区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的权力。
三、履行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履行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履行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六、履行辖区内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人行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履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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